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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于香烟美酒之下的两位企业家…… 原创: 王荣利

来源:湖湘名人在线  时间:2019-05-23 18:19:35



落马于香烟美酒之下的两位企业家……

 

王荣利

 


 

2019年5月22日,媒体披露,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得出结论,经查,袁仁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权、权钱交易,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大搞“家族式腐败”;转移赃款赃物,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获取巨额利益;大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袁仁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我省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当作个人和家族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袁仁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据报道,1956年出生袁仁国,1975年进入茅台酒厂,从一线酒工做起直到2011年成为“茅台之王”,用了36年。直到2018年5月,袁仁国才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此时,袁仁国已在“茅台之王”的座椅上整整稳坐了8年。

然而,离职茅台集团刚刚一年,袁仁国就落马了,而且即将面临的必然是牢狱之灾!

由此不由得使人想起“一代烟王”恰好刚刚去世不久的褚时健。一个烟王,一个酒王,不一样的起步,近乎相似的辉煌,同样近似的收场……令人感慨颇多。


诸时健生于1928年3月,1949年1月投身革命,参加了滇黔桂边游击队,1952年加入中国***。先后担任过服务员、指导员、区长、区委书记、玉溪行署人事科长,1963年起从事工厂管理工作,先后任地方农场副场长、糖厂厂长,1979年出任玉溪卷烟厂厂长。从此,诸时健把他所有的智慧和才能发挥在这个地方小厂上。经过17年的艰苦奋斗,他把这家当初的小厂变成了大名鼎鼎的红塔集团,累计创造利税近千亿元,并打造了一个无形资产价值400多亿的红塔山品牌。

然而,多么艰苦的日子都过来了,褚时建去未能度过功成名就的时候。1995年6月,褚时健与总会计师罗以军和副厂长乔发科商量,决定从小金库中拿出355万多美元私分,他自己要110多万,罗以军具体操作这件事情。两个月后,褚时健的女儿褚映红和夫人马静芬分别被收审、扣押。褚映红于1995年12月在河南的一个牢房里留下一张“我这样做跟号里、所里的人无关,只是无法忍受何日是尽头的苦难和屈辱”的遗书后**;马静芬于1996年4月正式被捕,1997年7月,褚时建正式被捕。1999年1月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合并判处褚时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2002年春节前后,褚时建以戴罪之身办理保外就医。此后,褚时建二次创业种植果园并获得成功。20193591岁的褚时健去世。

褚时健的落马,曾有很多人为之感到愤愤不平。据报道当年为褚时健辩护的律师,早些年还时时提出要求赦免褚时健。2015年我到云南去的时候,当地一位企业管理公司的老总还问我,你怎么看褚时健?他说褚时健在云南红塔集团工作17年,为国家创收近千亿元,企业无形资产达400亿元,而他仅仅从企业获得80万元的报酬,是不是明显不公平?有人呼吁赦免褚时健,你觉得有可能吗?

我记得当时回答他说,不可否认褚时健是一个出色的企业家,他把红塔集团发展起来的确付出很多,也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但是你也应当看到,红塔集团的发展绝不是褚时健一个人的功劳,它还有全体职工的奉献,同时它是时代的选择等等……你不能拿一个国有企业的贡献与一个个人的报酬简单的相比较。作为一个国有企业,上级领导选择了你褚时健来领导,是选对了人,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同样在当时的情况下,上级领导选择了张时健、李时健,红塔集团未必不发展。再说了,你褚时健工作17年得到80万元的报酬是不多,可你想想,红塔集团的其他职工17年又能得到多少报酬呢?我是1988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当时拿到的工资是72.5元,一年才拿不到1000元。我想那些红塔集团的普通职工,顶多每个月能得到200元就不错了,一年才拿到2400多元。所以你褚时健拿到80万元的报酬,相对其他普通职工已经是天文数字了。这要看你怎么比、跟谁比了。再说,你褚时健是一名老***员吧?****宗旨就是要消灭贫富差距过大,他能给你三五千万吗?再说了,虽然报酬显得低了点,但是党和国家给你的地位和荣誉,是多少人一辈子也得不到的,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褚时健贪污数百万美元并有几百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到法律的惩处难道不应该吗?

经我这么一说,那位企业管理公司的老总连连说“明白了”。他又问我怎么看待褚时健种植果园的事情。我回答道,褚时健被判无期徒刑,仅仅坐了几年的牢狱及就保外就医了,可以说这是在当时情况下所能够给予褚时健的宽大措施。褚时健以七十多岁的戴罪之身进行二次创业,的确令人佩服。但他的功是功,罪仍归罪,二者不可混淆,也不可忘记。

如今,褚时健无期徒刑的判决早已几经减刑于2011年执行完毕。至此,褚时健早已是真正的无罪之身,他可以戴着“中国橙王”的身份干干净净地前往西方极乐世界了。

而刚刚落马的袁仁国,虽然暂时还在法律上是无罪之身,但估计早已失去自由了,等待他的只不过一个过程而已。而在政治上,他已经被宣布了死刑。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2012年3月,我曾受贵阳市国资委邀请,为当地400多名企业家讲授《企业家如何实现人生“软着陆”》。当时我就举了褚时健的案例,还有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乔洪的案例。乔洪因受贿15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20万余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作为比乔洪职务更高、权力更大、任职时间更长的袁仁国,问题是否比乔洪更大,我们只能等待法庭的判决了。不过。仅仅从贵州省纪委监委的通报内容来看,通报说袁仁国“大搞权权、权钱交易,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大搞‘家族式腐败’;转移赃款赃物,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获取巨额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估计问题不会比乔洪轻多少……

袁仁国,又一名著名国企的高管落马了,他的人生未能实现“软着陆”,却重重的摔在人生谢幕之前。他比褚时健要幸运,不见得获得褚时健那么重的刑罚。但他也可能也没有了褚时健那时的幸运,能够得以那么快地保外就医。不过他可能少不了十多年的牢狱之灾,出狱之时也将七十多岁,他又能否如褚时健一样二次创业从头再来呢?也许,属于褚时健的那个时代已经结束,那样的机会已经没有了……

褚时健,当时的中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号称“中国烟草大王”,却倒在了香烟上,令人唏嘘……

而今,曾获“贵州省十大杰出青年”、“中国最具影响的企业领袖”等荣誉的袁仁国,想不到又落马在“国酒茅台”上……

香烟,好酒,往往是中国人情往来的礼品。然而,多么好的香烟、多么醇香的美酒,多么深厚的人情,都抵挡不了法律!在法律面前,这一切都不过是浮云……

企业家们,还是好好地学点法律知识吧!

 

 

 

                                王荣利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完成于西安